一、行为规范
(一)文明行医规范
1、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对待病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忧病人之所忧,满腔热情帮助病人排忧解难,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2、做病人知心朋友,有针对性地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3、语言亲切,态度和蔼,杜绝冷、硬、横、顶、吵现象。
4、仪表端正、举止有度,不准穿拖鞋、响底高跟鞋上班,在实施严格消毒的检查治疗中不准戴戒指,不准轻薄患者。
5、不泄露病人隐私。
6、对病人一视同仁,做到生人熟人、男女老少一个样。
(二)廉洁行医规范
1、以白求恩为榜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以职谋私。
2、以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从医行为,不准开单提成,收受红包、药品、回扣、促消费等。
3、严格遵守传统、转诊制度,不准在对外介绍病员时收取介绍费、转诊费、劳务费和回扣费等。
4、不准开搭车药。
5、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具病情、病假证明,做到实事求是,不准开人情证明,徇私枉法。
6、在职医务人员对外行医必须严格遵守“三统一”的规定,严禁私自对外行医、开设私人诊所和从事第二职业。
(三)特殊检查规范
1、认真阅读检查申请单和有关病情资料,询问有关病情。
2、做好术前说明和检查前准备工作,对未做好检查前准备的病人,要指导其做好准备再行检查。
3、需预约时间的检查要详细交代病人的注意事项。
4、严格检查操作规程,密切注意和观察病人的变化和反应,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做好有关处理。
5、无菌操作检查要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
6、检查记录和报告做到记录及时,书写规范、结论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和弄虚作假。
7、认真做好查对工作,即对姓名、对编号、对项目、对部位、对结果,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8、不得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凡做B超,CT、核磁共振等新型高收费检查应先向患者说明并征得患者同意。
(四)病历书写规范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语言通顺,用词准确,字迹清楚,简明扼要,书写完整。
2、按病历书写格式、内容、项目准确记载。
3、新入院患者必须填写完整病历,一般患者必须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4、病程记录一般每天记录一次,危重病人和骤然恶化病应随时记录。
5、手术病人应将术前准备、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详细填入病程记录。
6、凡会诊、移交、转诊、转科或转院病人,要及时做好会诊、交班、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并按规定程序签字。
7、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及时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附好于病历上。
8、出院总结或死亡记录应按规定内容当日完成。
9、病历书写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和弄虚作假。
(五)治疗规范
1、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采取合理、准确、有效的治疗手段和方案。
2、特殊治疗要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对未做好治疗前准备工作的,不得草率进行特殊治疗。
3、治疗前认真做好查对姓名、诊断、治疗方式、项目和施术部位。
4、严格治疗操作规程,密切注意观察病人变化和反应,发现异常情况,迅速作出相关处理。
5、无菌治疗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穿戴隔离衣、鞋、帽、口罩和手套。
6、手术病人时,严格遵守手术室工作制度,进行体腔和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7、合理用药,不准乱开处方和开大处方,保健性或营养滋补性等自费性药品用药应征得患者同意,避免造成病人不应有的经济负担。
8、准确用药,认真做好三查七对工作。
(六)药剂调配规范
1、药剂调配人员收方后要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对配方处方事项,按“处方制度和规范”规定执行。
3、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调配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4、调配含有毒药、限剧药、麻醉药和放射性药品严格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规定办理。
5、保证药品质量。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不得将霉变、虫蛀、变质药品调配给病人。
6、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药物,必须单包注明。
7、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或由发药人核对,检查后在处方上签字。
8、严禁私自进药调配给病人,不准经营药品和收受药品回扣、统方费等。
(七)卫生监督执法规范
1、认真学习、掌握卫生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2、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徇私枉法。
3、执法时着装整齐,佩戴标志,出示有关证件。
4、实事求是,按规定程序进行执法监督,处理案件做到事实确凿、证据充分,手续完备,处理公正。
5、廉洁奉公,不准接受执法对象馈赠的“红包”、礼品和接受请吃,请钓及影响公务的娱乐活动,不准索拿卡要。
6、严格按规定标准和手续提取检验样品。
7、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开具行政事业收款收据,不准乱收费和打白条。
8、不准在执法对象单位兼职和领取津贴。
9、销毁假、伪、劣产品必须造册登记,按行政管理权限核准签发,监督销毁。
二、行为准则
仪表整洁 举止大方 注重实践 功底扎实
知识渊博 技术娴熟 勇于探索 敢于创新
团结协作 善于交流 廉洁行医 作风正派
爱护患者 尊重人格 平等待人 不分贵贱
患方有难 同情理解 详察病情 准确诊断
诊疗有难 坦率说明 合格检查 合理用药
合理治疗 合理收费 群防群治 善于宣传
尊师重教 教学相长 扬长避短 不断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