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4月25日上午,永城市妇幼保健院承办的2023年度春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班在十一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全市幼儿园园长及卫生保健人员等参加培训班。
4月25日,我市举办2023年度春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班,全市各幼儿园园长等参加培训。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 张卫东: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大举措,事关每一名儿童的切身利益,保健院要认清形势增强开展该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儿童作为人口健康的起点和基础,承载着家庭的希望,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关系到我市儿童的健康和发展,也是卫生和教育部门齐抓共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妇幼保健院作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承担着全市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对全市妇幼健康业务履行管理责任。
市教体局副局长 徐宏:各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管理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要始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为儿童创造良好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儿童健康的生活习惯。对取得办园资格的托幼机构,由市妇幼保健院每3年组织一次卫生保健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及时反馈给卫生、教育部门,对不合格的托幼机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儿童入园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预防接种证”等;托幼机构管理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每年应接受卫生保健管理及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培训,市妇幼保健院组织眼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等科室医师,为大家详细介绍儿童视力发育及保护、超重肥胖儿的预防与早期干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并以问卷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保健技术人员合格证,确保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托幼机构管理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的卫生保健水平,切实保障儿童的健康权益。